金融系党总支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总支活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,确保党总支工作的有序开展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党总支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是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的有效补充。
第二章 经费使用
第三条 党总支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,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,其具体使用范围为:
(一)培训党员;
(二)党总支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、资料和设备;
(三)开展党员集体活动的必要支出;
(四)开展工作所需的日常开支。
第四条 在开展党员集体活动前,党总支召开委员会议,会议内容包括:活动内容、参加人员、经费预算。
第五条 申请的集体活动需具备以下特点:
(一)能够结合时代背景和当前形势,符合党的指导思想和方针要求;
(二)活动目的和内容明确,形式生动、新颖,并能与工作紧密融合;
(三)活动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,使党员、群众从中受到教育和启发,并有利于改进工作;
第三章 经费管理
第六条 建立专人负责制度。活动经费由总支委员会负责管理。明确专人负责活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。凡管理经费的人员工作变动时,应明确接替人员,做好交接工作,同时将变动情况及时上报备案。
第七条 建立专用账册制度。活动经费收入、支出,都要建立专用账册。使用经费时,必须将开支项目逐一登记,并附发票和单据,做到收支登记明了、账据相符、账目清楚,前后账目有连续性。
第八条 建立报告制度。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应接受党员、职工群众的监督。党支部应定期向党员公布活动经费的收入、开支情况。